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煎熬 | 祖孙四代八口人,为何蜗居在临时租赁的集装箱里?

福建新闻频道 福建新闻频道 2020-11-27


来源:福建新闻频道《律师在现场》



厦门翔安区的吕先生向我们反映,说最近天气越来越热了,可他们家一家祖孙四代八口人,只能蜗居在临时租赁的集装箱里,而这样的情况却已经持续了长达两三年的时间,他们自家的房子一直盖不起来。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




在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上庄村内,有一片十几米的连片集装箱房。箱房顶,为了防止雨水渗漏,早已打上了层层的泡沫胶和胶带。吕先生说,这里就是他们一家四代人,两年多来蜗居的地方。雨水、蚊虫、酷暑,都让他们一家人倍感煎熬。



原来,吕家人的自建房,就盖在集装箱旁。三年前,老宅因为台风受损,无法再继续居住。为此,吕家两兄弟向政府申请了新的宅基地,可没想到的是,他们获批拆除老宅,准备盖新房时,却遇上了各种问题。



居住多年的老宅,怎么拆了之后,面积缩水,还被划走了部分?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



按照吕先生的说法,他们旧有的宅基地,属于父亲吕水建所有,其中的一部分被划入了征迁范围,先后还被倒手过多次,这个情况,他们一家人根本不知情。而征地的补偿款,也一直没有发放。



多年奔波走访,吕家人手里积攒的资料越来越多,可新房在没有弄清情况之下,迟迟没有盖起来。迫不得已,祖孙四代开始了他们的蜗居生活。在吕先生提供的这份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翔安分局文件中,记者看到,吕家兄弟俩申请的宅基地,位于父亲已测绘房产的部分地块上,而申请的宅基地与火炬储备用地红线重叠,重叠地块目前尚未征收补偿。



而在另一份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党政联席会的会议纪要中,则表示,造成重叠的原因,是征收时没有进行现场测量放样,原征地范围内有98平方米属于吕家人的旧宅用地。



面对这样的情况,吕家人该如何重建新房呢?今天律师在现场来帮忙的,是许东律师。



许律师表示,在确定吕家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属以及范围的情况下,如果政府部门对这片土地进行征收,需要有正式的征收公告,并和被征收人进行协商。



为了弄清吕家老宅征迁和宅基地问题,公益律师和记者陪同吕家人来到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政府了解情况。



对于吕家兄弟原本该有的各90平方米的宅基地问题,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表示,接下来,他们会专门开通绿色通道,督促审批宅基地的流程。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表示,虽然征地红线和吕家旧宅边线有重合的部分,征地款项也到了镇政府,但实际上,吕家旧宅并没有进行实际征收。详细情况,他们还需要去查阅档案,了解原因。




律师解读  


1宅基地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土地?

根据《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》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,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,用于建造住宅(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,下同)的集体所有土地。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,个人只有使用权,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、出租。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、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,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。


2当地政府的工作人员说了,虽然征地红线和吕家旧宅边线有重合的部分,征地款项也到了镇政府,但实际上,吕家旧宅并没有进行实际征收。“没有实际征收”说明什么?接下来当事人一家该怎么做呢?

首先,红线有好几种,例如用地红线、用地补偿红线、征收红线、选址红线等。吕家旧宅与红线重合的部分,要弄清楚到底是哪种。其次,在红线内和实际被征收补偿也是不同的概念。红线图是规划部门确定的项目建筑用地总示意图。从红线图出来到实际征收还有一段时间。这段时间可长可短。建议当事人首先去查清楚,自己的旧宅是否真的被征了,如果是被征了,而且旧宅属于合法用地的话,那么可以请求征收补偿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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